Chapter 3

海洋競逐的年代

(17世紀)
東印度公司於1602年成立,源自於1599年荷蘭遠征東印度,證實了香料貿易路線確實可行。
1554年,推測由葡萄牙人 手繪的世界地圖。這是「福爾摩沙」之名首次出現在世界地圖中。
1625年,由荷蘭人手繪的地圖,為目前所知荷蘭人繪製最早的臺灣全島圖,並標示臺灣為「北港(Packan)」。
1626年,由西班牙人繪製之臺灣北部海灣,包含基隆港與淡水港,反映當時西班牙人對北臺灣港口與地理形勢的認知。
福爾摩沙島,神派我(甘治士)來傳基督福音的地方⋯⋯他們沒有國王、領主或首領。他們並沒有和平相處,村落之間總是爭戰不斷。島上有很多條美麗河流,漁產豐富,有大量的鹿、野豬、野羊、野兔、兔子,以及山鷸、鷓鴣、斑鳩和其他鳥類。島上也有一種大型動物,像牛或馬那麼大,長有很粗且分岔的角。⋯⋯
——甘治士牧師給長官努易茲的備忘,1628年12月27日
泱泱大海中,被洪水沖去的口述傳說需要時間細究拾回,渡海而來的文字史料,於是成為目前研究早期臺灣史的重要依據。不論是來自17世紀初明帝國陳第所撰寫的〈東番記〉,或是引文中來自荷蘭人甘治士牧師的敘述,皆描繪了彼時島上的風情。
根據這些文字史料,世界認識臺灣的開始約莫自17世紀起算。當時的世界和臺灣,又分別是什麼樣子呢?
當時全世界的人口,不到21世紀的十分之一;最快速的交通工具,只有帆船和馬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許多人終其一生不曾離開出生的村莊,許多地方,甚至未曾出現「國家」的概念。
若聚焦於歐亞之間,16至17世紀之際,從歐洲通往東方的道路,仍由強盛的伊斯蘭帝國掌控,宗教改革的影響持續在歐洲發酵。如此局勢於16世紀末開始產生變化。西班牙、葡萄牙持有百年的航海知識,被寫入《東印度水路誌》一書後,終於能夠廣為傳播。巨型帆船搭載著人們對冒險、財富的渴望航向遠方,帶動資源與文化的交流,但歐洲各國的權力爭鬥也向美洲及包括臺灣在內的東南亞帶去無情的殖民戰火。
《東印度水路誌》書中那充滿奇貨、冒險與異教徒的遠方,被航行歸來致富的水手們一一證實。
視角聚焦至東亞,國祚延續兩百多年的明帝國,當時正面臨內憂外患。東北關外的女真人與東南沿海的倭寇,令帝國軍隊疲於奔命。與日本豐臣政權在朝鮮半島的酣戰,更劇烈加重了財政負擔。即使如此,明帝國仍試圖維繫東亞海域的天朝秩序,艱難地支撐著泱泱大國的尊嚴。
臺江內海波瀾未興,遠在海外那些看似與其無關的人事物,卻牽動著它的命運。隨著外來者到來,曾經與世無爭的臺灣被捲入了周邊諸多勢力的競爭之中。
下一節:
當世界航向這座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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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世界航向這座島嶼
荷蘭與西班牙的海戰場景,隱喻荷蘭戰勝西班牙。圖中的蓋倫帆船,為16至18世紀歐洲國家所使用的船隻。
16世紀以降,航經臺灣周邊的外來者寫下多樣紀錄及文獻,如今是想像早期臺灣歷史風貌的重要依據。
當時與外來者接觸最多的島上原住民族,在北臺灣是淡水、金山、基隆、三貂一帶的巴賽人;在南臺灣的臺江內海周邊則有被20世紀學者歸類為「西拉雅人」的四大社群:蕭壠、麻豆、目加溜灣、新港。
16世紀以來臺灣人物群像
西班牙人認為巴賽人善於近海航行與貿易,於1590年代《謨區查抄本》中,畫下他們手持弓矛、漁貨與金色頭骨的形象。
其中,對於雞籠人的描繪如下:
是雞籠王國,鄰近日本,他們有自己的國王統治他們,並要納貢。此地有豐富的硫磺,好鬥,及使用標槍叉魚。
而對於淡水人的描繪則如下:
‍淡水是一個與雞籠(王國)相鄰的王國。該地住著暴怒的人們,好於戰爭與爭吵。⋯⋯。在他們戰爭的時候,他們所有的人皆有一個習俗,即殺了某人後便割下頭顱、剝其皮,只留下頭蓋骨,鑲上金。⋯⋯。這樣,他們以擁有這種大的戰利品而被視為勇敢。
進入17世紀時,明帝國以「朝貢制度」主導亞洲海域的龐大市場。相對於「合法」貿易體制,由日本人與閩浙華人構成的倭寇群體,則以海盜之姿縱橫海上,走私經濟極為盛行。而這群倭寇便是未取得明帝國許可的歐洲人來到亞洲時,重要的貿易對象之一。
歐洲人前往亞洲的原因,不僅止於香料的商業利益。荷蘭在西班牙的統治之下渴望獨立,歐洲國家彼此之間的緊張關係,最終改變了亞洲的歷史。
16世紀初,歐洲國家漸漸在亞洲插旗、擴散勢力。其競逐關係並不僅止於商業利益,荷蘭在西班牙的統治之下渴望著獨立,彼此之間的緊張關係,最終改變了亞洲的歷史。
葡萄牙、西班牙與荷蘭的東亞競逐
葡萄牙
西班牙
整合後的葡西
荷蘭 (VOC)
葡萄牙
西班牙
整合後的葡西
荷蘭 (VOC)
1517
先後立足印度和麻六甲之後,葡萄牙佔領香港屯門島,希望獲得明帝國的貿易許可。
1521
葡軍於屯門海戰中為明軍所敗,被迫撤退,但仍持續騷擾中國東南沿海,與民間發展走私貿易。
1553
葡萄牙以「租地」的名義控制澳門,明帝國容忍其在中國經商。
1565
西班牙佔領宿霧。
1571
馬尼拉被西班牙攻佔,之後發展為中國、日本與美洲之間重要的轉口港。
1580
日本長崎成為日葡貿易的港口,葡萄牙利用明帝國拒絕日人前來中國經商的禁令,成為中日轉口貿易的領導者。
1580
西班牙國王取得葡萄牙王位,兩國在東亞的勢力得以統合。
1606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OC)入侵麻六甲未果。
1607
為了鞏固香料來源,VOC 取得安汶島,並與摩鹿加群島的特爾納特蘇丹國結盟;荷蘭與葡萄牙在摩鹿加群島展開鬥爭。
1609
日本德川幕府正式認可VOC在日本的貿易權利。
1610
在當地蘇丹認可下,VOC 在爪哇島建立貿易據點。
1610
VOC 艦隊封鎖馬尼拉,攔截、劫掠任何敢於來往馬尼拉的船隻,但遭到西班牙擊退。
1617
西班牙組織龐大艦隊,試圖一舉掃清荷蘭勢力,卻失敗。VOC趁機再度封鎖馬尼拉,劫掠往來於澳門、馬尼拉的各國船隻。
1619
VOC 征服萬丹蘇丹國,並將當地城市 Jayakarta 更名為巴達維亞,作為荷屬東印度的統治中心。
1622
VOC 對澳門發動攻勢,企圖取代葡萄牙在中國的經貿地位,但被當地守軍擊退。
1623
VOC 佔領澎湖,希望從明朝官方獲得貿易許可,卻於澎湖海戰失利後被明軍驅逐。
1624
在明帝國官員暗示下,VOC 退往臺灣,於臺江內海建立熱蘭遮城。
往返日本、中國、呂宋等地之間的航線,臺灣當屬必經的海上樞紐。諸多海上過客在臺灣島周邊自去自來,島上原住民也已逐漸習慣。若來者良善,尚可互相交易往來,若遇海盜上岸劫掠,則與之拚鬥或遷徙躲避,如此經年。
但到了17世紀,原住民驚訝地發現,這次從海上來的人們居然開始佔地築城,似乎不打算輕易離去了。
下一節:
面向外來者的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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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面向外來者的島民
由荷蘭人繪製的版畫,描繪濱田彌兵衛挾持VOC臺灣長官努易茲的情景。
1620年代,先是倭寇李旦以臺灣為據點,經營走私貿易,在臺江內海形成一座約有160人規模的聚落。隨後,攻打澳門、入佔澎湖皆失利的荷蘭人,也在李旦居中斡旋下,於1624年落腳南臺灣的臺江內海。
1620年代台江內海周邊社群
此地圖底稿為現藏於西班牙馬德里的〈福爾摩沙島荷蘭人港口描述圖〉。
在臺江內海周邊,有麻豆、灣裏、蕭壠、新港等西拉雅人社群聚落。
其中,與華人海盜關係匪淺的麻豆社,實力最為強盛,足以威脅其他三社。勢力相對弱小的新港社,則將到來的荷蘭人,轉化為對抗麻豆社的籌碼。
1620年代台江內海周邊社群
此地圖底稿為現藏於西班牙馬德里的〈福爾摩沙島荷蘭人港口描述圖〉。
1625年,新港社人將赤崁土地出租給荷蘭人建立市鎮,換來荷蘭人槍炮助威。
在年底一場衝突中,新港社大敗麻豆-灣裏社聯軍,使新港社在村社間的聲勢為之一振。
不料,荷蘭人開始干涉西拉雅人原有的生活型態,引起諸多不滿。
各社於是暗中聯手謀劃反抗,新港社更是主動出擊,企圖邀請日本幕府勢力,前來臺灣制衡荷蘭人,一如先前他們邀請荷蘭人來制衡麻豆社人。
1620年代台江內海周邊社群
此地圖底稿為現藏於西班牙馬德里的〈福爾摩沙島荷蘭人港口描述圖〉。
彼時臺灣是日本進行東亞貿易的重要轉運站,而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VOC)改變了原有的貿易生態——
為提高自身競爭力,荷蘭人對日本商人課徵貨物輸出稅,以增加其貿易成本,日本在臺灣的貿易深受影響。
在增稅政策與利益衝突之下,日本幕府對於荷蘭人的不滿與日俱增。
1626年,日本船長濱田彌兵衛來到臺灣,為聯手新港社、反擊荷蘭埋下伏筆。
同時,警戒著荷蘭人的西班牙人,則在1626年跟進,於北臺灣基隆、淡水先後築城,籌劃貿易,並傳揚天主教信仰。
對於初來乍到的歐洲人,島上原住民並未望風披靡。他們或試圖以村社原有的文化去認知外來勢力,或巧妙地運用外交手段與之周旋。
在淡水河北岸的林仔社人,於1632年接納西班牙人在村社中建設玫瑰聖母堂。聖像安座的那天,林仔社人徹夜歡歌載舞,落成後社童也經常到教堂圍觀彌撒、聆聽讚曲,被西班牙人視為佈道工作成功。
然而,當西班牙人決定也到林仔社人的宿敵八里坌人的村落建立教堂時,林仔社人率眾襲殺神父,棄村潛逃。面對如此行動,西班牙人強烈批評林仔社人野蠻地背棄了信仰;但對林仔社人來說,擁抱教堂實為「獲得西班牙人力量」的象徵,他們自然無法接受西班牙人將此力量「分享」到敵對村社去。
回到臺江內海,1627年夏季,新港社頭目理加(Dika)率領新港社人與漢人通事等共16人,由濱田彌兵衛引薦前往日本。他們成功抵達江戶,晉見幕府將軍,並被日方尊稱為「福爾摩沙之王」。一番會談之後,理加主張將土地獻給將軍,以換取對荷蘭的抗衡;幕府則回贈了銀條、布匹等禮物,但並未接受獻地。
新港社人「遠交近攻」的計畫,自然不受荷蘭人待見。翌年理加一行人返回後,便被荷蘭臺灣長官努易茲下令捉拿,並沒收所有來自將軍的禮物。
濱田彌兵衛將努易茲的行徑,視為對將軍的不敬,憤而向荷蘭人拔刀,在談判中綁架了努易茲,德川幕府亦勒令停止荷蘭在日本的貿易活動,對剛剛站穩腳步的荷蘭人打擊甚大。
最終,VOC權衡利弊,決定將努易茲撤職並遣送予幕府監禁,以種種賠罪換取日方原諒。「濱田彌兵衛事件」展現了島上原住民的外交手腕,理加則在事件之後持續擔任新港社頭目,直到1650年去世為止。
新港,又名打好汝汝社的長老理加,曾在日本被封為『福爾摩沙之王』,最近去世了,因此選派 Taparetamavaca 接替他的位子⋯⋯
——《熱蘭遮城日誌》,1650年3月15日
下一節:
外來者為島嶼帶來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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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者為島嶼帶來的互動
荷蘭人每年會召開一次「地方會議」,要求眾原住民領袖出席,確認統治關係。圖為1648年會議的情形。
各位從經驗上應已得知,在亞洲從事貿易......我們不能在不戰爭的狀況下進行貿易,也不能在沒有貿易的情況下進行戰爭。
——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總督顧恩
在1568-1648年間,荷蘭正與西班牙進行「八十年獨立戰爭」,希望自西班牙帝國的領土獨立。兩國的緊張情勢不只促使彼此來到臺灣建立據點,也持續影響其後對島嶼的經營和競爭。
同時期來到臺灣的兩群歐洲人,最終卻有了截然不同的發展。對臺灣而言,荷蘭人趕走了西班牙人是政權的迭代;對荷蘭人而言,則是在漫漫獨立戰爭中,所贏得的一場重要戰役。
荷蘭人統治初期遭遇層層挑戰。1629年6月,一支搜捕漢人海盜的荷蘭軍隊深入麻豆社,竟在回程渡溪時遭村社聯手蒙騙,63名精銳士兵被殲滅在湍急的灣裏溪中,是為「麻豆社事件」,重挫了荷蘭人在臺灣的威信。
濱田彌兵衛事件與麻豆社事件,導致日荷貿易一度凍結,牴觸公司經營臺灣的出發點。然而,靠著香料群島的獲利支撐,在臺灣的荷蘭人總算迎來轉機。
1630年代,日本幕府為了杜絕天主教傳播,下令禁止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往來日本,甚至禁止日本人出航。信奉新教的荷蘭人因此得利,成為唯一能夠前往日本貿易的歐洲勢力,臺灣作為中繼轉運站的地位,也變得更加重要。
1630年起,VOC向臺灣據點投入大量資源,築起氣勢非凡的海上城堡熱蘭遮城。有鑒於麻豆社事件的重創,足以鎮壓原住民、重申公司威信的兵力,也陸續抵達。
這張鳥瞰圖的左方為大員市鎮,右下方描繪的即為熱蘭遮城。
1635年底,將近500人的荷蘭大軍報復性地攻打麻豆社,又逢天花肆虐,麻豆社的戰士染疫過半,幾乎無力對抗,社人只能四處逃竄。17世紀南臺灣的第一大社,在荷蘭人的槍火下宣告臣服。
有了武力加持,荷蘭人進而出兵消滅高屏外海小琉球島上的原住民,將小琉球島化為大員港的後備外港。此外更數度率領西拉雅村社組成聯軍,北上攻打中臺灣的虎尾壠社群(又稱華武壠社),一方面擴張草地獵場,來滿足蓬勃發展的鹿皮貿易,一方面透過征伐行動,讓歸順的勇士們得到獵首的機會。 
跟著荷蘭軍隊屢戰屢勝,促使原住民有了接受基督教的現實動機。
如1637年10月,荷蘭人率領村社聯軍擊敗虎尾壠人後,原先最為抗拒荷蘭人的麻豆人與蕭壠人,竟主動向牧師表示願意毀棄偶像,皈依基督。或許在他們心目中,敬拜「戰神基督」比舊神更能帶來勝利的保證。
年輕戰士改宗的同時,社會的原有信仰亦面臨打壓。
1641年底,200多名西拉雅尪姨被流放到諸羅山社,受洗過的社童則被留在教會生活,學習外文與基督教儀式。西拉雅人的傳統秩序與文化,在此過程中大受衝擊,卻也因此留下《西拉雅語聖經(馬太福音)》等珍貴文獻。
至於西班牙人,在北臺灣十餘年的經營,始終不甚順利。1620年代末期,美洲白銀逐漸減產,輸入馬尼拉與基隆的白銀也隨之變少。既然無利可圖,華商便不再願意冒著風險到北臺灣與西班牙人交易。傳教工作方面,雖然曾擴張至蘭陽平原,但當地原住民改宗的程度,也並未達到西班牙人的期望,前後甚至犧牲了至少三位神父。幕府禁止前來交易後,西班牙人漸漸轉移其勢力重點到菲律賓群島南方,在臺灣的據點苦無援軍,幾乎只能龜縮在城堡之中。
1642年8月,對臺灣北部虎視眈眈的荷蘭人登陸了和平島,五天的軍事衝突後,西班牙人離開了基隆、淡水。荷蘭人終於將其治理之手向北部與東部延伸,全臺沿海可及之處,幾乎都有公司代表前往原住民聚落交涉。
第一個治理範圍跨及全臺南北各區域的政權,儼然成形。
除了歐洲人、日本人與「唐人」(當時慣稱在海外活動的華人為唐人)之外,航海時代尚有許多不同民族出身的人們,在臺灣留下了生命足跡。
例如,臺灣民間傳說有許多烏鬼井、烏鬼埔等地名,所謂「烏鬼」並不是指如今俗稱為黑人的非洲人種,而是指膚色較深的東南亞人。他們多以奴隸身分來到臺灣,充當傭兵與工人。「烏鬼」人數雖少,卻穿梭於不少 17 世紀臺灣歷史的重要場景。荷蘭人曾有數以百計的東南亞奴隸,來到臺灣參與熱蘭遮城的興建過程,也經歷被鄭氏大軍圍攻時的槍林彈雨。其中一支「烏鬼傭兵槍隊」,在荷蘭人投降後為鄭氏集團接收。
販奴給VOC的印度王公。VOC會將戰爭或海上私掠中俘獲的人口貶為奴隸。
臺灣沿海原住民的血脈,亦在歷史洪流中向世界擴散。1636年,小琉球島遭荷蘭人強制淨空後,倖存居民被發配為奴,包含上百名幼童由西拉雅人或荷蘭家庭收養。有些男童日後成為VOC的船員或士兵,女童則嫁給駐臺的荷蘭人。
為了壟斷班達群島的肉豆蔻,VOC在1621年攻擊、屠殺當地原住民,並將倖存者遷徙、收編為奴隸。
被屠殺的小琉球原住民,也正是在相似的脈絡下,面臨了遷徙滅族的命運。
下一節:
與海島命運鑲嵌的商業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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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海島命運鑲嵌的商業貿易
《東印度水路誌》中所描繪〈中國人與爪哇人的船隻〉。
此地非爾所有,乃前太師練兵之所。今藩主前來,是復其故土。此處離爾國遙遠,安能久乎?⋯⋯如若執迷不悟,明日環山海悉用油薪磺柴積壘齊攻。船毀城破,悔之莫及。
——1661年11月鄭成功向荷蘭勸降之言論,《臺灣外記》
荷蘭人在臺灣的統治,於1662年因為鄭成功大軍圍攻而中止。
在雙方戰事爆發前,海上貿易便是鄭氏家族財政的重要來源,也因此和荷蘭人競爭激烈,而後鄭成功更以收復先人故土為主張,決定攻取臺灣。
鄭氏家族與臺灣究竟有何淵源?
從通商夥伴到敵對制衡,荷蘭與鄭氏政權的互動,雙方關係隨局勢變化而屢有轉折。
荷蘭
荷蘭人落腳臺灣後,基本上與鄭芝龍保持合作。

1620
年代
鄭氏
鄭芝龍之子鄭成功(原名鄭森)於日本出生,七歲後回到福建接受教育。

鄭芝龍曾是李旦的部下,因懂葡萄牙文,擔任荷蘭人與明帝國之間的通譯,前往臺灣魍港(今嘉義布袋)一帶活動,也曾受荷蘭人雇傭劫掠往返馬尼拉的船隻。
荷蘭
為了打開對明帝國之通商,荷蘭聯合海盜勢力攻打廈門,卻遭鄭芝龍率領的明軍擊敗。

1630
年代
鄭氏
受明帝國招撫後,鄭芝龍以福建為根據地,稱霸中國東南沿海。擊敗荷蘭人後,鄭芝龍仍與VOC積極貿易,使大員成為中國商品的轉運中心。
荷蘭
1641年,荷蘭人從葡萄牙人手中奪得麻六甲,公司將經營重心轉向印度。
1640
年代
鄭氏
1644年,清兵入關,江山易主。鄭芝龍動念投降,鄭成功則堅持匡扶明室,父子分裂。

不久後,鄭芝龍被清兵帶往北京,鄭母田川氏因清兵入城而死,更讓鄭成功決意抗清。
荷蘭
由於中國陷入明清鼎革的長期戰亂,許多難民湧入臺灣,荷蘭東印度公司從海外載運眾多商品到大員,都以高價賣給中國商人。
1647-1653
鄭氏
鄭成功於閩浙沿海高舉明朝正統大旗,藉以維繫與日本、暹羅、東南亞各地之貿易,也延續鄭芝龍時代以來與荷蘭人的合作關係,並充實軍費,與清軍展開長期抗戰。
荷蘭
VOC壟斷蘇門答臘胡椒,僅讓鄭成功勢力在大員和巴達維亞買賣,並扣押違規的鄭氏船隻。
1656-1657
鄭氏
作為反制,鄭成功下令福建商人不得前往麻六甲、巴達維亞和大員貿易。VOC在臺灣積屯的商品嚴重滯銷,若情況不改善恐將陷入財務危機。
為了化解鄭成功的怒火,荷方決定派出一名說客,前往廈門與鄭成功談判。何斌,一名唐人出身的臺灣商人,在此時躍上了歷史舞臺。
下一節:
左右島嶼命運的海上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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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左右島嶼命運的海上唐人
1661年,鄭成功與荷蘭談判圖。
⋯⋯紅夷譯何斌進曰:『公何不取臺灣?臺灣沃野千里,四通外洋,橫絕大海;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財足以餉兵⋯⋯。』是年正月,成功決意取臺灣。
——《東南紀事》
何斌,以向鄭成功獻上攻臺之策而聞名。有些小說將他描繪為長期潛伏臺灣,胸懷漢民族大義的人物。若從現實角度來看,何斌的商人家族出身與「唐人」背景,或許更值得探究。
何斌的父親何金定,早年即為在馬尼拉活動的唐人。荷蘭人驅逐北臺灣的西班牙人後,何金定被雇用為通事,協助荷蘭人接收及建設北臺灣,就此加入荷蘭治臺的經營團隊。
何金定逝世後,本在越南、柬埔寨一帶行船經商的何斌趕回臺灣,繼承家業。八年之間,在父親的基礎上,何斌涉足了多種包稅業務。當時清軍試圖禁止海上貿易以封鎖鄭氏,何斌從包稅中取得的物資在鄭氏領地熱銷,於是漢人成為何斌的重要往來對象。因此,荷蘭人將談判的重責大任交給這位熟悉漢人的唐人通事。
何斌出訪廈門後,漢人商船旋即重新航向臺灣,看似順利解除了危機。然而荷蘭人並不清楚這場談判究竟交換了什麼。
1659年,何斌被人告發私下向前往廈門的商船抽稅,這筆錢居然還上繳鄭氏。荷蘭人決定嚴懲何斌,撤免他的各項職務、取消他的包稅經營權,並處以相當於荷蘭臺灣長官五個月薪水的高額罰款。判決出爐後,何斌潛逃廈門投奔鄭營,債留臺灣。
當時鄭成功正逢對清戰役失利、士氣低落且嚴重缺糧。在何斌的勸說與獻計之下,鄭成功決心攻臺,作為與清帝國對抗的基地。
1661年,鄭成功大軍便由廈門經澎湖進攻臺灣,於今日臺南鹿耳門登陸。
鄭成功與荷蘭人的締和條約。
1662年,幾經軍事攻防與書信往來,荷蘭人決議和談投降,荷蘭人在臺灣38年的統治如是終止。
何斌雖然是促成此事的關鍵人物,卻因攻臺耗時過久、缺糧嚴重,而遭到鄭氏遷怒冷落,不知所終。
從李旦、鄭氏父子到何斌,這些具有國際背景與海洋性格的海上唐人,順應著時代大局的變化,時而狡詐、時而大膽地做出選擇。他們的命運與海島臺灣彼此相繫,使歷史發展航向不同的局面。
於此,臺灣島嶼歷史上的第一個華人政權將正式建立。
下一節:
島嶼的首次立國——東寧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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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的首次立國
東寧王國
鄭成功率軍奪取臺灣大員後,旋即病逝。長子鄭經繼承了鄭氏集團的領袖權位,延續其父的路線,奉明朝年號,以海上貿易割據一方、抗衡清廷。
鄭經主政的前十年,對外持續與荷蘭人為敵,剷除荷蘭人在雞籠的殘餘據點,也曾遠征柬埔寨,摧毀當地的VOC商館;對內則力行屯田,與原住民村社紛爭不斷,中臺灣的沙鹿社受害尤深,遭到血腥鎮壓,幾乎滅社。
為了斷絕鄭氏的海上貿易,清廷逼迫沿海居民向內陸搬遷,使鄭氏難以取得絲瓷貨源。
不過出土文物顯示,鄭氏改由經銷日本瓷器來滿足歐洲人的需求,貿易手腕相當靈活。
即使清帝國與荷蘭人聯手與鄭氏為敵,鄭經仍建立與日本、馬尼拉、柬埔寨等地的航線,並廣邀外國前來臺灣貿易。英國東印度公司便應邀前來大員設立商館,向鄭方銷售軍火、購入亞洲商品。
1663年,清帝國與VOC聯軍,和鄭氏王朝軍隊交戰於金門海上。
清廷曾遣使嘗試勸降,而鄭經回信拒絕,並稱自己「遠絕大海,建國東寧,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不受清廷威逼利誘。日本方面亦稱鄭經為「東寧國主」,鄭英雙方的通商條約中,英國人更將鄭經尊為「臺灣王」,足見東寧王國在當時具有實質地位。
因曾接閱陛下御函,寵召各國商民前赴陛下統治下各地通商,茲特派克利斯布為指揮,率領小船及單桅帆船前來,以考察貴地風土——風俗、習慣、衛生等居住環境——及調查有何種商品適合於輸出入等事。一俟彼熟悉各項情形並獲陛下友善之准許後——吾人謙遜地懇請陛下惠允——本員即將請總督再向陛下懇商允許英國人民在貴國設立居留地。
——英國東印度公司班丹區經理亨利達卡(Henry Dacres)致臺灣王鄭經之公函
然而,鄭經的建國抱負,在「三藩戰爭」後破滅。
1674年,鄭經出兵渡海,一度控制漳州、泉州、惠州、潮州、汀州等地。但隨後鄭軍與清軍在福建陷入僵局,雖然清廷多次派出使節勸鄭經退兵,雙方在和談條件上始終沒有共識。
鏖戰數年後,龐大的軍費支出使東寧王國財政透支,鄭經不得不於1680年棄守所有福建領地,退回臺灣,一年多後便去世。鄭經死後,東寧王國便分崩離析,遭到國力步入鼎盛的大清帝國併吞。
學者鄭維中對鄭經有著獨到見解,他指出,大明朝廷在鄭經兩歲時已覆滅,鄭經與其部下其實是「生於明末、長於抗清,卻不曾真正具備明朝體驗的一群遺民」。
鄭經雖在鄭成功死後倉促接班,仍可固守海外一隅,使清帝國如芒在背,並非後世傳言的庸才。
然而,其一生戮力於恢復鄭氏集團的巔峰勢力,卻苦於國際政局與經濟環境已經大相逕庭。
下一節:
島嶼、島民與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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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嶼、島民與主權
鄭氏東寧王國時期,維持著攏絡歸順村社、征服不服村社的策略,也定期公開招標來辦理贌社。
荷蘭人入治大員,將律法、稅制、行政區劃設等制度紛紛帶入臺灣,「國家」概念憑空降臨。
從VOC的商業主義、明鄭東寧王國的儒教文化,乃至大清的帝國思維,先後來到臺灣的幾個政權,治理臺灣的目的與手段差異甚大,但許多制度可說是「荷規鄭隨、鄭規清隨」。
1635年,荷蘭人以優勢武力迫使麻豆社與其訂下「麻豆社條約」,短短幾道條文,讓麻豆社人形同放棄主權。
1642年起,荷蘭人透過「贌社制度」,將原住民村社稅務以招標方式,外包給出價最高的漢人贌商,得標廠商可承包村社的所有交易。
鄭氏東寧王國時期,維持著攏絡歸順村社、征服不服村社的策略,也定期公開招標來辦理贌社。
清帝國到來後,也延續此制度,1699年爆發的「吞霄社事件」,便肇因於吞霄社人不滿贌社制引發之爭議,殺死通事集團十餘人,清兵則派遣西拉雅四社為先鋒進行遠征,讓原住民彼此廝殺。
征服與出贌,貫串整個17世紀,成為臺灣西南平原地區原住民與外來統治者互動的基本模式。贌社制度帶來的剝削,也橫跨荷鄭清三代,劇烈地改變了平埔原住民族的生活。
即使統治者來去更迭,施行於島上的制度已然紮根綿延,而「國家」的組成概念——島民、島嶼、政府、主權,如是降臨。
外來者與新的商貿模式,繼承並串連起了島嶼既存的交換網絡。來自歐亞大陸東北部的清帝國,將島嶼臺灣納入殖民版圖。新的政權來臨,而島民之間多元的競爭與互動關係,正在島嶼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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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競逐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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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世界航向這座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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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面向外來者的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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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外來者為島嶼帶來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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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與海島命運鑲嵌的商業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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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左右島嶼命運的海上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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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島嶼的首次立國東寧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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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島嶼、島民與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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